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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2.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条,机构职能类3条,规划计划类4条,其他类28条,均于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规范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1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

区退役军人局起草公文,由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发文稿纸,初定公开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对定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简要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填写《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表》,经保密分管领导和信息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印发后20日内发布。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

区退役军人局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无公开属性的文件进行梳理,对当时未公开目前应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及时对外发布并报送区府办政务公开科。

3.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方面

区退役军人局发文实行公文备案制度,于印发日后3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负责将发文信息录入系统,促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将积极主动对接,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同时进一步探索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建设,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局严格按照区府办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1名,并进一步加强对局系统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