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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1.0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退役军人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条,机构职能类0条,规划计划类8条,其他类29条,均于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退役军人局规范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

区退役军人局起草公文,由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发文稿纸,初定公开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对定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简要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填写《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表》,经保密分管领导和信息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印发后20日内发布。

2.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

区退役军人局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无公开属性的文件进行梳理,对当时未公开目前应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及时对外发布并报送区府办政务公开科。

3.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方面

区退役军人局发文实行公文备案制度,于印发日后3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负责将发文信息录入系统,促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区退役军人局将积极主动对接,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同时进一步探索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建设,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区退役军人局严格按照区府办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1名,并进一步加强对局系统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按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执行依据。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在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和监督、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决策或正式实施之前,要将意向或方案向社会公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