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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2024年度排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QB930100020240016

主动公开

青水〔2024〕23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03.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区水务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以及本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排水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快提升系统效能,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1.优化污水处理布局。推进本区“三区六厂”污水处理布局调整,污水处理厂方面:确保西岑科创中心水质净化厂6月设备安装完成并开展通水调试(金泽镇),持续推进华新污水厂扩建(华新镇)、香花桥水质净化厂(青发集团)项目研究;污水主干管网方面:一是完成西岑科创中心水质净化厂配套练西公路污水总管实施,6月前完工(金泽镇);二是加快三分荡路污水总管建设,9月前完工(新城公司);三是推进G318沪青平公路朱家角段、金泽段污水管网建设,9月底前开工(朱家角镇、金泽镇);四是深化北青公路(嘉松中路-新凤南路)、北青公路(赵重公路-芦蔡路)2段污水总管方案研究(华新镇、重固镇)。

2.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根据《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对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已纳入城镇污水厂的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及整治工作,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分区划定,并根据实际排查情况同步完善排水分区信息,上传至排水系统达标子系统。其中,3月,应完成属地排水用户清单梳理建立,同步开展第一轮开井检查,做好宣传告知引导和专业培训;9月应完成重点区域溯源排查,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年底应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4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30%(各街镇、区道运中心、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3.推进排水管网低水位运行。根据《排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工作方案》(沪水务〔2023〕524号)文件要求,一是市政污水泵站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一站一方案”,科学设定运行水位,2024年底全区市政污水管网基本实现低水位运行;二是市政雨水泵站方面,优化防汛泵站雨天排水方案,严格泵站排放管控,做好排放水质监测等工作,并建立与水利泵闸管理单位联动机制(各街镇、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4.加快控污调蓄设施建设。推进会卓路泵站调蓄设施年内完工(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南门泵站调蓄设施年内开工(青发集团);同步加快青松路泵站调蓄设施方案编制(区排水所)。

二、强化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防汛排水保障能力

1.稳步推进雨水系统提标。“十四五”期末,全区25%、新城35%城镇面积达到3~5年一遇排水标准。应进一步梳理并重点推进区域内提标项目,4月前明确2024年实施项目计划,11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各街镇,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新城公司,区道运中心,区排水所)

2.深入开展排水清管行动。全面推进“三清三治”工作,“三清”即清源头垃圾、清管道积泥、清泵站淤泥,“三治”即治设施隐患、治雨污混接、治违法行为。市政设施方面,应增加排水设施养护频次,其中Φ600以下的小型管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Φ600-1000的中型管道每半年不少于1次、Φ1000-1500的大型管道每年不少于1次,汛前至少全覆盖完成一次雨污水管道养护疏通;排水用户自建设施方面,应在汛前至少全覆盖完成一次雨水管道、地下建筑出入口排水沟、雨水口及污水排水设施的养护工作,并做好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建立较完善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防汛泵站方面,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清淤作业,同时做好全年养护计划并落实养护资金。(各街镇、区道运中心、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3.滚动实施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各排水管理单位应开展管道检测与修复、改造工作,2024年主管结构性检测要求检测量不低于设施量的10%、支连管不低于20%、主管修复或改造量力争不低于设施量的2%。根据检测情况开展管道修复或改造,管道排水能力达到规划标准的,损坏修复应以非开挖为主;未达标的应结合提标制定改造计划,可与道路大修和其他管线等项目实施相结合;完成消除积水专项行动年度任务。此外,2024年检查井防坠落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总设施量10%,新型雨水口改造比例不低于总设施量10%。(各街镇、区道运中心、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三、扎实行业日常监管,推进排水行业高质发展

1.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各单位应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严格落实市水务局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处理运行指标及有关要求,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污泥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市、区两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强化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污水(泥)处理数字化转型,加强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提升行业管理应急反应效率。(各街镇、各污水(泥)运营企业,区排水所)

2.做好排水管网养护质量管控。各排水管理单位应保障排水养护与维修经费投入,科学制定排水养护计划,年度排水管网疏通率不得低于定额要求95%,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理应达100%。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将雨污混接发现纳入日常巡查,确保每周不少于1次外部巡视、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覆盖开井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建设工地周边设施监管,确保区域排水安全。切实加强维护计划编制、计划执行、质量跟踪、问题整改等环节的管控;督促作业单位全面应用市政养护监管平台及青浦排水APP,准确记录养护全过程信息。原则上应当将设施巡视检查、问题发现整改、巡查养护APP应用等要求纳入合同内容,明确约束条款和违约责任,将养护经费核拨与各级各类检查情况、道路积水、污水冒溢等挂钩。为进一步保障区数据库和系统准确性、可靠性,各设施管理单位应及时更新完善排水设施信息并每月上报(各街镇、区道运中心、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3.强化排水用户日常监管。各单位应全面掌握并定期检查辖区内排水用户雨污水接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情况,建立排水用户接入情况检查工作机制;合理制定排水用户出门井核查计划,12月前完成排水用户出门井全覆盖核查;针对排水户(即重点排水用户)监管,各单位根据下达排水户中期复核指标,中期复核完成率应达到100%,中期复核现场检查整改闭环时间不超过30天,闭环率≥95%(闭环数/完成数)(各街镇、区排水所、区排水公司)。

请各单位及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建立自查、整改和报告制度。区排水管理所将继续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管考核,并建立例会推进、重点推进和专题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 2024年排水管理工作联系表

2. 2024年雨水提标项目表

3. 2024年排水设施管养工作年度任务分解表

4. 2024年排水设施管养工作月进度表

5.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进度报送表

6.青浦区各街镇2024年度排水户核查计划

7.青浦区各街镇排水用户出门井核查计划

8.排水管道设施数据维护情况月报表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