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污泥应急处理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QB9301000-2017-127
主动公开
青水〔2017〕245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7.10.24
审查意见的通知
上海青浦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浦区污泥应急处理深度脱水项目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排运〔201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青浦区污泥应急处理项目是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有机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水十条”和中央环保督查要求的的重要举措,是根据我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际情况,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实施的,项目十分必要与迫切。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含水率8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350吨/天,项目选址在青浦污泥高温好氧发酵处理厂(尚景路99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泥接收、脱水设备设施,周转场地及污水收集、除臭等配套设备设施。
三、污泥须严格脱水至含水率60%以下,并满足老港卫生填埋要求;相关设备设施、周转场地等须全封闭加罩、抽真空除臭,达到国家、地方城镇污水处理相关标准,确保进泥、脱水、存储(在项目周转场地存储)、运输等全过程清洁生产,严格防止对作业人员及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请你公司抓紧项目立项和实施,进一步深化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方案择优竞争,充分利用现有土建设施,全力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严格达到上述工作目标与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建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