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防汛排水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QB9301000-2017-101
主动公开
青水〔2017〕210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7.09.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防汛排水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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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
青浦区防汛排水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区城镇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排水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市政积水,确保防汛排水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和“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开展防汛排水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目标及要求
1、暴雨强度在排水系统设计标准以内的,做到道路无积水;超过排水系统设计标准的,尽量做到道路积水少、退水快,将积水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
2、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大面积人为积水事故。
3、对于排水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有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次生灾害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1.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3、《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4、《上海市防汛条例》
1.5基本情况
1.5.1管辖区域排水基本情况
青浦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冲击平原,属太湖流域下游淀泖洼地,地形单一,地面高程2.8-3.5m,年平均降雨量1140mm,多年平均雨日134天,夏秋两季受热带风暴侵袭和影响,容易发生汛情,且极端气候出现的频率有逐年上升之势。
青浦城区现有市政雨水干管154km, 其中雨水管道基本达到一年一遇设计标准。现有庆丰、纺织城、庆华、佳乐苑4座小区雨水泵站,青湖路、章浜路、淀浦河东路、浦仓路、保安路5座出水口泵站,窨井三千余座,闸门10座。雨水绝大部分就近自流排入圩区内河道或圩区外河道,仅局部低洼、重要地区设有雨水强排系统。
1.5.2排水责任单位情况
青浦区水务局是本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青浦区排水管理所负责本区排水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区属公共排水设施管理由区排水管理所承担,其养护维修委托上海青浦惠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闵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1.5.3防汛风险分析
1、老城区的雨水管道是七、八十年代铺设的,管径小、排放标准低,现有管网排水能力跟不上城市发展和排水需求的增长,其中福泉街、五厍浜路、庆丰小区等区域地势过低,历年汛期均出现马路积水倒灌的情况;
2、中心城区河道调蓄能力不足,排涝能力不强,影响排水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3、城区新改建道路排水设施普及率低,外青松公路、青赵公路等原公路式道路改为城市式道路后,雨水排水设施未及时跟进;
4、老城区存在雨、污混接,餐饮服务违章排水造成管道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汛期地面雨水的及时排除。
5、青浦城区轨交十七号线、盈港路道路改造等大型建设项目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汛期内工地临时排水、临时封堵可能对周边区域正常排水造成影响。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1、因暴雨造成道路积水的防汛排水;
2、台风高潮的防汛排水;
3、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7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1、台风、暴雨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以及重大排水突发事件(排水管网内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排水管道内易燃易爆物质造成爆炸、排水管道沉管引起地面大面积沉陷和其他影响较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排水事件),由区分管领导启动预案并记录在案,事件处置完毕或恢复常态时,由其终止预案。
2、台风、暴雨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以及一般的排水突发事件,由区水务局直接启动预案,事故处置完毕或恢复常态时自动终止预案。
2组织、指挥系统
建立区管理、运行和养护单位两级防汛排水和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辖区内防汛排水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日常工作。
养护单位组成抢险队伍、量放水队伍,储备抢险物资,
负责辖区内防汛排水应急处置时的量放水和抢险工作。
各镇、街道及工业园区成立相应的防汛排水应急处置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和联系人,负责本区域内汛情和排水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初步处理,协助、配合区应急领导小组在本区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
防汛排水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如下图所示:
3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与措施
3.1防汛排水
??? 根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和市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暴雨、台风、雷雨大风和高潮的预警信号按级别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
3.1.1四级预案(蓝色预警)
1、启用条件
(1)本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2)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本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50米警戒线,或南门水位超过3.20米警戒线。
2、情况报告
蓝色预警期间,道路雨水进水口因垃圾、树叶堵塞,造成小范围、短时间的积水,区排水管理所工作人员达到现场测量记录积水面积、深度等信息,并按要求向市排水管理处、区防汛指挥中心及时汇总上报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3、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区排水管理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对城区道路进行巡查;联系养护部门和市政工地值班人员进行积水巡查,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待命,在部分积水区域开展量放水工作;按“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网格化管理”和“排水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部门联手防汛”的要求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及时清除道路雨水进水口垃圾,排除积水;分析道路积水原因,提出应急排水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3.1.2三级预案(黄色预警)
1、启用条件
(1)本区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20毫米以上。
(2)本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可能出现暴雨。
(4)本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70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30米
2、情况报告
黄色预警期间,地势低洼地区、标准较低地区和泵站排水排入内河河道的地区(两级排水地区)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的道路积水。区排水管理所工作人员达到现场测量记录积水面积、深度等信息,并按要求向市排水管理处、区防汛指挥中心及时汇总上报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3、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区排水管理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并对城区道路进行巡查,开启城区雨水泵站进行排水;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及时到达积水现场,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必要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并将移动排水泵车、应急电源泵车调至现场待命;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防汛排水工作;分析道路积水原因,提出应急排水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3.1.3、二级预案(橙色预警)
1、启用条件
(1) 本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
(2)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
(3)本区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可能出现暴雨。
(4)本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3.85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40米。
2、情况报告
在橙色预警期间,地势低洼地区、标准较低地区和泵站排水排入内河河道的地区(两级排水地区)可能出现较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道路积水;降雨范围内的大部分地区出现道路积水。区排水管理所工作人员达到现场测量记录积水面积、深度等信息,并按要求向市排水管理处、区防汛指挥中心及时汇总上报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3、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区排水管理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并对城区道路进行巡查,开启城区雨水泵站进行排水;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及时到达积水现场,指导、监督道路量水放水,必要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并将移动排水泵车、应急电源泵车调至现场进行积水抢排;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分工合作,必要时组织区域抢险;对严重积水区域(范围广、道路积水4小时以上和重要敏感地区)分析积水原因,拟定应急排水、抢险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必要时向区或市防汛指挥部申请调用武警消防等其他抢险力量;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抢险等情况。关闭南门闸门,密切观察水位,启动所有排水泵抽水,进行强排水,防止雨水倒灌。坚决服从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3.1.4、一级预案(红色预警)
1、含义
(1) 本区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
(2) 本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雷雨大风出现时可能出现冰雹、龙卷风。
(3)本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可能出现暴雨。
(4)本区水文部门预报泖甸潮位超过4.00米,或南门水位超过3.50米。
2、情况报告
红色预警期间,由于降雨强度超过排水系统的设计防御标准,以及由于内河水位暴涨,严重影响防汛泵站排水和圩区排水系统的防汛排水,降雨范围内的大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大面积、长时间的严重道路积水。区排水管理所工作人员达到现场测量记录积水面积、深度等信息,并按要求向市排水管理处、区防汛指挥中心及时汇总上报雨情、水情、积水原因和实施量水放水、应急处置等情况。
3、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区排水管理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岗,并对城区道路进行巡查,开启城区雨水泵站进行排水;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及时到达积水现场,开展量放水工作,并将移动排水泵车、应急电源泵车调至现场进行积水抢排;与联防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各排水单位间的分工合作,必要时组织区域抢险;对严重积水区域(范围广、道路积水4小时以上和重要敏感地区)分析积水原因,拟定应急排水和抢险方案,督促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必要时向区或市防汛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申请调用武警、消防等其他抢险力量;开启所有排水泵,24 小时不间断强排水,确保南门闸门水位安全。坚决服从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门、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3.2排水突发事件预案启用条件和应急响应
指事先不能知晓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及程度,
并危及排水安全或需紧急改变排水运行方式,对市民生活和公共安全构成较大影响或威胁,需要立即进行处置的事件。
3.2.1启用条件
1、管道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2、管道内易燃易爆物质造成爆炸;
3、自来水管爆裂造成积水,影响交通,居民楼、厂房
或地下停车场等进水。
4、排水管道沉管造成地面塌陷;
5、大范围污水冒溢造成道路积水;
6、泥浆、油污等堵塞下水道造成道路积水;
7、泵站故障造成道路积水;
8、其他影响较大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
3.2.2处置程序
1、排水热线等接到信息后,立即汇报分管所长和其他有关领导。
2、突发事件处置小组会同有关单位赶到现场,抢救伤
员,保护现场,做好安全维护工作。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市、区水务局、市排水处报告。
3、协调泵站开动水泵,紧急排水,降低水位,减轻现
场积水程度。
4、协调组织事件原因调查,通知水文站对气体取样分
析,制定应对措施。
5、协调组织清理现场,疏通管道,排除积水,抢修损坏管道。
6、会同有关单位现场调查,根据排水管网情况,确定
临时排水方案,督促落实临时排水措施。
7、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将突发事件的影
响降至最低,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8、将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并按要求上报。
4 应急保障措施
4.1 物资配备
养护单位除应按要求配置常用的基本品种和储备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外,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增加配备品种和储备数量,以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
抢险人员统一着装,穿着醒目的雨衣和雨靴。
4.2通讯保障
养护单位在汛期应确保防汛对讲机24小时开机;防汛领导组成员、各单位防汛负责人和联系人应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水务(排水)热线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4.3防汛演习
汛前积极参加区防汛指挥中心举行的全区防汛应急排水演练,并且由区排水管理所和养护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积水抢排和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以锻炼队伍,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性应急处置演习。
5宣传、培训和演习
5.1公众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讲座、文件、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公众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应急意识,使其掌握应急救援政策、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等基本常识。
5.2培训
强化对应急管理、抢修、抗洪抢险人员的岗前和常规性培训;将防汛排水处置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举办干部培训班时,根据性质和需要,开设相应的课程。
5.3演习
平时由区给排水所和养护单位定期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以锻炼队伍,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综合性应急处置演习。
5.4责任与奖惩
防汛排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相应责任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准备、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方案。
对严格落实应急预案,防汛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或防汛抢险和突发事件处理不力、不当,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6 说明
⑴本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⑵本预案由区排水管理所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⑶各街镇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区域内的防汛排水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