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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处置农村地区农田灌溉井盖缺失问题”的复函

QB9301000-2018-073

主动公开

青水〔2018〕93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8.08.24

 

关于“加快处置农村地区农田灌溉
井盖缺失问题”的复函
 
青浦区城市网格化中心:
关于“加快处置农村地区农田灌溉井盖缺失问题”的函已收悉,经梳理并对部分问题现场核实后,现将问题主要原因及隐患整改措施答复如下:
一、井盖缺失主要原因
一是走建设程序实施的小农水项目,按照设计规范,对于电灌站的出水池、明渠的分水闸井、地下渠道的观察井及分水井等大多数均高出地面较多,无井盖设计。
二是种植大户或村委会自行建设的灌溉设施,由于缺乏规范的设计指导,各种井口不仅大小不一,而且大多与地面齐平,特别是渠道过路井,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三是现有灌溉设施管理体制为属地化管理,由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部分村委更是将其委托给种植大户管理,由于管理力量薄弱,导致目前农田灌溉设施长期处于失管失修状态。
二、下阶段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及上海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区 2017 年在朱家角、赵巷、练塘开展了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今年正逐步在全区试点推广,目前相关实施方案、奖补政策、管养体制、监督考核等政策制度已基本明确。我们将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逐步解决灌溉设施井盖缺失问题,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一是重点针对道路沿线灌溉设施,组织开展一轮专项整治。对于村委或大户自行建设的非标井,考虑大小不一,没有成品井盖购买等情况,督促各街镇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结合实际选用合适的硬质材料进行覆盖, 8 月底前完成;对于按标准建设的灌溉井以及网格巡查问题清单中的农污井、市政井等,督促各街镇按标准补齐井盖, 8 月底前完成。
二是把灌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处置纳入长效管理考核,并在每月行业督查中重点检查。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对道路沿线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灌溉井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田间井结合实际需要加装防护盖板。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