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青浦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及新建小区用水器具使用情况调研和张贴节水宣传标语的函
QB9301000-2018-119
主动公开
青水〔2018〕155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8.12.21
区卫计委: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本市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青浦区于
2018
年底前完成县域达标建设。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
2018
〕
71
号)的要求,青浦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及新建小区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应达到
100%
并在公共用水部位配备节水宣传标语,我们将于
2018
年
12
月底前对
509
个公共场所及
186
个
2014
年后新建小区的用水器具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在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和新建小区的公共用水部位张贴节水宣传标语。
为了确保2018年内完成工作任务,请贵单位协助我局于12月17日前将《关于对青浦区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及新建小区张贴节水宣传标语的通知》和《关于对青浦区公共场所及新建小区用水器具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下达到14家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相关负责人,并协助开展调研和标语张贴工作,我局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开展用水器具使用情况调研和节水宣传标语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