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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执行标准的通知

主动公开

沪水务〔2017〕484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8.09.21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排水管理处,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纳管排水户的监管力度,从201751日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对暂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新建(包括改、扩建)排水项目,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现有企业,自201811日起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