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水务局
2015.01.19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5年1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水务局网站http://water.shqp.gov.cn/gb/special/node_8300.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水务局办公室,瞿斐斐;联系电话:6973601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年5月1日起
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在如何让“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良好运转上下功夫。
(一)健全组织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及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确保人员配置到位,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结合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机关组织生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通报分析年度考核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区科委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建设和系统绩效考核范畴。网站严格按照区保密办及上级要求发布各类信息,并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议,发布规范,截至目前未发生违规制作。按时完成区联席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备案的统计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及总结,并及时向区档案局移交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月报表。
(二)优化公开渠道
1、网站。基层单位通过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开咨询服务电话、报修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便民信息。并及时对系统所有网站进行了系统清理,修改更新了一批陈旧、错误内容或链接地址。
2、报纸杂志。继续发挥《青浦水务》月刊、《青浦水务》社区版宣传画报、《青浦报》水务专栏和青浦水务网站等平台优势,及时将水务工作开展情况、便民信息、社会关注热点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布,目前为止共编辑《青浦水务》月刊12期,《青浦报》刊发水务专栏24期,对外公布各类信息达180余条。
3、党务公开宣传。继续推进厂(所)务公开,把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所)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公开。
4、各类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通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社区广场设摊咨询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5、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继续要求系统内各基层单位及机关科室加强信息收集与上报,并将此作为局年终百分考核依据之一。截止今年1-12月,共收到20家基层单位信息460余条,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共录用公布了300余条。
(三)加强系统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与培训会议。 9月11、12日参加了在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赵德关作《信息公开复议相关问题》的讲座;上海政法学院肖卫兵教授作《从信息流通角度提升十年后的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讲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唐顶春处长作《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讲座;区保密局和档案局的同志分别作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索取号编制和文件备案工作的专题培训。另外,就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基本功能和操作再次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听取了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开展信息公开月报及档案系统文件上报工作。1至12月,共新生成文件21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101条,免于公开文件114条。同时,继续推进“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和“水务行政执法公告”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准确、及时。
2、加大政府资金公开工作。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主动对外公开了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度排水费、2013年特大防汛中央补助经费、青浦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市、区级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淀浦河青浦城区段(柘泽塘-北中心河)河道整治工程结算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
3、推动水质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市民广泛关注的供水水质信息问题,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公共供水的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于2014第三季度起全面实施水质信息公开,将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公开指标与频率包括: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一次上季度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一次上季度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年底公布一次本年度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及合格率。
4、保障社会服务工作。
水务事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水价、水质等信息,切实需要基层单位及时做好网站维护与更新。
(1)执法公告:青浦水务网站公布水务执法公告及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公开各违法企业名称、主要违法内容及整改内容。青浦水务执法支队网站每月公布违法企业及举报信息登记表,其网站首页设有: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法定职权、执法程序、告知书、社会承诺等便民信息,并设有举报投诉供市民及时反映和沟通。
(2)行政审批:青浦水务网站提供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申请表格网上下载和审批结果供稿服务,1-12月,“结果公告”栏目累计发布办结613件。其中:河道蓝线3468件、树木迁移1件、利用河道堤顶1件、从事有关活动2件、建设项目70件、施工方案59件、临时使用12件。
(3)防汛防台:青浦水务网站设有防汛动态及防汛知识,及时更新雨水情信息、汛情通报、台风路径、卫星云图、地面天气图。水文队网站及时公布水位预报及云图导航。使市民在汛期及时了解信息、做好相关防范工作,保障安全度过汛期。
(4)供水排水:根据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2014 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的通知》(沪水务〔2013〕897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4〕89号)以及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浦区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作为公开要求,青浦自来水公司网站设有每日水情和水质报告。每日更新9项出厂水日报,每月更新出厂水42项指标及水质合格率。青浦供水管理所网站设有水价标准、供水水质、供水水量、供水水压、排管管理等便民信息,及市民关心的排水许可证查阅及在线办理,并与青浦水务网站同步实施水质信息公开。青浦水务网站与青浦区供水、排水管理所网站分别于十月中旬公布相关信息,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本局近两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主动公开是我们行政机关想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依申请公开则是人民群众自己想知道什么。
我们会继续保持网络、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通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吸取其他单位好的经验。争取做到不欺负老实者、不厌恶恶搞者、不恐惧懂行者、不放过浪费者、不轻视无知者、不刁难申请者、不怠慢申请者、不误导申请者、不戏弄申请者。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始终确保人员配置到位,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间公共查阅点。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悉心指导帮助下,逐年得到规范和加强,为促进水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反思我们的工作实际情况,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查询使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等困难之处和薄弱环节,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力争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无)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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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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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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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其中: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6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
、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
、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
、其他形式申请数
|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
、“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
、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3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
)“商业秘密”数
|
条
|
131
|
3
)“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
)“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
)“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
、邮寄费
|
元
|
0
|
3
、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其它: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