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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水务局

2016.01.20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611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水务局网站http://water.shqp.gov.cn/gb/special/node_8300.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水务局办公室,瞿斐斐;联系电话:6973601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公共查阅点。截至2015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在如何让“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良好运转上下功夫。
(一)健全组织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长及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确保人员配置到位,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结合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机关组织生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通报分析年度考核情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区科委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网站严格按照区保密办及上级要求发布各类信息,并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议,发布规范,截至目前未发生违规制作。按时完成区联席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备案的统计工作,提交自查报告及总结,并及时向区档案局移交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月报表。
(二)优化公开渠道
1.网站。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整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青浦水务网站为主阵地,基层单位网站为补充,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公文信息、水质水量、行政执法、咨询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便民信息。今年还根据区科委关于网站普查及升级调整的工作部署,对系统所有网站进行系统清理,修改更新了一批陈旧、错误内容或链接地址。并根据当前网站建设形势和工作需求对青浦水务网站进行了升级调整,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基础。
2.报纸杂志。发挥《青浦水务》季刊、《青浦报》水务专栏和青浦水务网站等平台优势,及时将水务工作开展情况、便民信息、社会关注热点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布,目前为止共编辑《青浦水务》季刊4期,《青浦报》刊发水务专栏24期,对外公布各类信息达140余条。
3.各类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通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社区广场设摊咨询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
4.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继续要求系统内各基层单位及机关科室加强信息收集与上报,并将此作为局年终百分考核依据之一。截止今年1-12月,共收到20家基层单位信息360余条,通过网站、报刊、杂志录用公布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开展信息公开月报及档案系统文件上报工作。112月,共新生成文件309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89条,免于公开文件220条。同时,继续推进“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和“水务行政执法公告”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准确、及时。
2.加大政府资金公开工作。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和及时性,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主动对外公开了截污纳管攻坚战补贴资金、2014年度排水费结算、企业节水管理工作补助资金、2015年部门预算、2015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等。
3.推动水质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市民广泛关注的供水水质信息问题,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公共供水的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于2014第三季度起全面实施水质信息公开,将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公开指标与频率包括:每季度第一个月公布上季度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及合格率、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年底公布本年度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及合格率。截至目前:已公布季度水质公告5期、出厂水非常规64项水质指标公告2期。
4.保障社会服务工作。水务事业,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水价、水质等信息,切实需要基层单位及时做好网站维护与更新。
1)执法公告:青浦水务网站公布水务执法公告及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公开各违法企业名称、主要违法内容及整改内容。青浦水务执法支队网站每月公布违法企业及举报信息登记表,其网站首页设有: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法定职权、执法程序、告知书、社会承诺等便民信息,并设有举报投诉供市民及时反映和沟通。
2)行政审批:青浦水务网站提供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申请表格网上下载和审批结果供稿服务。1-12月,累计534件审批(办理)信息:河道蓝线396件、建设项目63件、施工方案51件、临时使用19件、利用河道堤顶2件、从事有关活动3件。
3)防汛防台:青浦水务网站设有防汛动态及防汛知识,及时更新雨水情信息、汛情通报、台风路径、卫星云图、地面天气图。水文队网站及时公布水位预报及云图导航。使市民在汛期及时了解信息、做好相关防范工作,保障安全度过汛期。
4)供水排水:青浦自来水公司网站设有每日水情和水质报告。每日更新9项出厂水日报,每月更新出厂水42项指标及水质合格率。青浦供水管理所网站设有水价标准、供水水质、供水水量、供水水压、排管管理等便民信息,及市民关心的排水许可证查阅及在线办理,并与青浦水务网站同步实施水质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主动公开是我们行政机关想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依申请公开则是人民群众自己想知道什么。我局会继续保持网络、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通畅,随时做好受理准备。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始终确保人员配置到位,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间公共查阅点。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悉心指导帮助下,逐年得到规范和加强,为促进水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反思我们的工作实际情况,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率较低、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查询使用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等困难之处和薄弱环节,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力争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1100
8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81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0
      1. 当面申请数
3110
 
      2. 传真申请数
3120
 
      3. 网络申请数
3130
 
      4. 信函申请数
314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0
      1. 按时办结数
3210
 
      2. 延期办结数
322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0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 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