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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晓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QB9301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水〔2024〕1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01.15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经研究决定:

李晓春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设施运行科科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2月8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