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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周公路(G318-鹤星公路)新建工程加快办理开填河手续的函

QB9301000-2017-121

依申请公开

青水〔2017〕236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7.12.08

关于山周公路(G318-鹤星公路)新建工程

加快办理开填河手续的函

 

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我区收到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发来的“致河长的一封信”,其中有一项内容是关于批后监管中发现涉及问题填河项目清单,你公司涉及填河项目1项,为“山周公路(G318-鹤星公路)新建工程填河”,问题是“已填未开;填河施工手续未办理”。

2017925日我局召开问题填河项目督查会,经与你公司人员沟通,了解到山周公路(G318-鹤星公路)新建工程分为4个标段,其中鹤星公路开始的3个标段涉及青龙古镇文物保护范围,暂时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香花桥范围的1个标段可以施工。

为确保填河项目的程序规范,请你单位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填河批复的要求,加快至我区水务窗口办理开填河手续,对有条件实施的标段,提出整改计划,按期开河到位。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