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
QB9301000-2017-004
依申请公开
青水〔2017〕6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7.02.06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文件
青水〔2017〕6号
大型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部门意见的通知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上海戎合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专家咨询意见,现将行业主要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青浦区赵巷镇、水利控制片青松片区域,必须严格按照雨、污水分流建设。雨水采用缓冲式自流排水模式,经行政许可方可经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夏阳圩区内河道。医疗废水须自行消毒处理达标排放,除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还需执行《医疗结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其它类污水必须经沉淀和隔油池处理,再经带格栅的专用检测井,经行政许可方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地下公共工程车行道、自行车道各出入口都必须按规范设置驼峰。车行道、自行车道驼峰、侧墙,楼梯口踏步、侧墙,以及通风口侧墙等顶标高设置,必须达到建筑设计规范和论证报告提出要求,即驼峰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15厘米,侧墙、踏步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50厘米。
经审查,本工程地下车库1个汽车坡道驼峰顶标高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按照驼峰顶标高至少高出地面15厘米进行整改。
地下公共工程各出入口应当设置挡水闸槽闸板,坡道前设截水沟,以增加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
三、地下公共工程集水井、水泵的设置应满足《报告》和专家提出的基本要求,即集水井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1台水泵5分钟的出水流量,建议集水井平面尺寸不小于1.2×1.2米、深度不小于1.5米,对于不匹配的集水井、水泵设置,应当要求地下公共工程设计单位尽快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并合理设置报警、启泵和停泵水位。
四、本项目基坑安评方案、基坑围护设计方案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评审,基坑施工方案未评审。论证单位应当继续收集完整、详细的基础资料后,综合考虑重要防汛设施侧基坑围护结构的具体型式及其实际地质情况、基坑施工工序、计算边界条件及施工荷载等因素,准确计算基坑施工对周边防汛设施和重要构筑物的影响,跟踪完善防汛影响论证有关工作。
五、施工全过程应当对基坑周边河道护岸、管线等重要设施设点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跟踪分析基坑工程施工对重要防汛设施的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鉴于目前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已结束,你单位应立即联系管线管理单位,共同组织对崧润路、华科东路排水、给水管的安全检查,确认其是否完好、畅通。
六、严禁在防汛设施周边随意堆土、堆物,施工泥浆严禁随意排放;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和各项防汛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区域防汛排水安全。
七、本项目尚未办理使用期排水许可,应及时按规定编制使用期排水方案,到区排水管理所办理正式排水许可。
八、落实专家组和《报告》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和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专家咨询意见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7年1月12日
抄送:区建管委、规土局,赵巷镇人民政府,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排水管理所、供水管理所、赵巷水务所,有关单位。
青浦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