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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水务质监站)
(2)单位类别(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检查对象
青浦区范围内由水务质监站负责监督的水务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3.检查方式
日常监督检查;季度大检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
4.检查比例
(1)水务质监站负责监督的在建市、区重大、重点工程全覆盖检查,过程中每月至少一次;
(2)其余水务在建工程每两个月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