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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2018-09-14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doc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doc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中药饮片.doc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索引.doc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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