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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杨世涛) 2024-12-11

青罚公告〔2024〕501

杨世涛: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2日对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进行立案调查,现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编号:2024-5-1107)上所列物品的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第22202405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埭浜路10号304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https://www.shqp.gov.cn/wsjkw/。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告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69731194。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