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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食源性疾病诊疗能力调查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3.15

各医疗机构:

根据《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规定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应当在诊断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信息。

为做好食源性疾病诊疗报告工作,我委对本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能力调查。请各医疗机构填写《青浦区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诊疗能力调查表》(见附件)。各医疗机构请在3月8日前将能力调查表反馈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华科路550弄8号楼602室

联系人:吴丽珠、马英

电话:33860634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诊疗能力调查表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