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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主动公开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2.1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 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负责统筹规划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资源配制。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及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 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并实施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制定本区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测传染病。负责本区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负责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评估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推进本区医教结合工作。
    (三)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 策实施、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等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承担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全行业管理。负责 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及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发放等监督管理。开展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质量、运行安全等监管和考评。
    (五)负责本区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等工作。 组织实施社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服务和指导,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开展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本区出生人口素质,协调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医教结合。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协调建立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负责本区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加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指导。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本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八)贯彻实施国家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 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本区中医医疗资源配置。依法开展本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加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中医药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制定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学科发展、专业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特色学科建设、科研项目鉴定申报、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继续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协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展专业人才阶段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人才执业资格考核和认证。
    (十)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推进行业精 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卫生援外和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十一)制定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评估。组织开展人口出生预测预报。
    (十二)根据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要求,在全面预算管 理主体框架下,负责编制完成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经费、基本建设等经费的预算、决算。
    (十三)部署和协调本区域内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贯彻 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健全区、街镇、基层单位三级爱卫组织网络,协调、指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发动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十四)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担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本部以及下属24家事业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3408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434.5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4268.88万元;项目支出17165.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4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及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57340.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委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及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45.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5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614,345,529.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479,034.00
1、一般预算资金 614,345,529.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93,871,455.00
2、政府性基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 15,975,741.00
二、事业收入 351,411,756.00 四、其他支出 505,555.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1,727,000.00    
五、动用历年结余 95,477,300.00    
六、财政专项资金 277,870,200.00    
收入总计 1,340,831,785.00 支出总计 1,340,831,785.00

 

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479,034.00 26,479,034.00 4,000,000.00
208 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479,034.00 26,479,034.00 0
208 5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08,240.00 2,708,240.00 0
208 5 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3,770,794.00 23,770,794.00 0
208 25   其他生活救助 4,000,000.00 0 4,000,000.00
208 25 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4,000,000.00 0 4,000,00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44,786,352.53 405,751,927.33 139,034,425.20
210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60,215,357.33 39,894,497.33 20,320,860.00
210 1 1 行政运行 8,350,160.33 8,350,160.33 0
210 1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51,865,197.00 31,544,337.00 20,320,860.00
210 2   公立医院 92,017,300.00 55,645,340.00 36,371,960.00
210 2 1 综合医院 35,731,840.00 18,944,140.00 16,787,700.00
210 2 2 中医(民族)医院 36,558,000.00 24,458,000.00 12,100,000.00
210 2 5 精神病医院 19,727,460.00 12,243,200.00 7,484,260.00
210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76,085,746.20 245,925,303.00 30,160,443.20
210 3 2 乡镇卫生院 276,085,746.20 245,925,303.00 30,160,443.20
210 4   公共卫生 91,538,472.00 47,160,270.00 44,378,202.00
210 4 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8,297,247.00 17,757,247.00 540,000.00
210 4 2 卫生监督机构 11,375,670.00 8,679,970.00 2,695,700.00
210 4 3 妇幼保健机构 6,610,333.00 6,335,333.00 275,000.00
210 4 4 精神卫生机构 187,400.00 0 187,400.00
210 4 5 应急救治机构 17,884,032.00 10,905,032.00 6,979,000.00
210 4 6 采供血机构 5,589,188.00 3,482,688.00 2,106,500.00
210 4 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8,185,687.00 0 28,185,687.00
210 4 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3,408,915.00 0 3,408,915.00
210 5   医疗保障 16,509,416.00 15,279,416.00 1,230,000.00
210 5 1 行政单位医疗 127,300.00 127,300.00 0
210 5 2 事业单位医疗 15,152,116.00 15,152,116.00 0
210 5 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230,000.00 0 1,230,000.00
210 6   中医药 2,902,960.00 0 2,902,960.00
210 6 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2,902,960.00 0 2,902,960.00
210 7   计划生育事务 5,427,101.00 1,847,101.00 3,580,000.00
210 7 16 计划生育机构 1,847,101.00 1,847,101.00 0
210 7 99 其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3,580,000.00 0 3,580,000.00
210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0,000.00 0 90,000.00
210 99 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0,000.00 0 90,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457,843.00 10,457,843.00 0
221 2   住房改革支出 10,457,843.00 10,457,843.00 0
221 2 1 住房公积金 10,457,843.00 10,457,843.00 0
      合计 585,723,229.53 442,688,804.33 143,034,425.20

  备注:本表不含上级专款、政府性投资项目、产业化项目资金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6

 

 

 

编制部门: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