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卫健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QG8304000-2020-003
主动公开
青卫健办〔2020〕5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5.31
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0〕5 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落实卫生健康系统“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措施,结合我委实际,决定成立青浦区卫健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计划,改革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调整,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的立项等。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明 区卫健工作党委书记
饶斐文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费凤英 区卫健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 组 长:符仁美 区卫健工作党委副书记
金贵元 区卫健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
胡 炯 区卫健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
吴金英 区卫健工作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 员:沈利群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管理科副科长
贺秋豪 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科科长
郭晓虎 区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科负责人
谢永刚 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徐 静 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负责人
徐丹凤 区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科科长
张 薇 区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科长
周维娟 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办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围绕“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推进一网通办等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卫健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的计划及相关改革措施;跟踪督办行政审批总体工作进程,落实具体项目的行政审批。
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联席工作小组,由委医政科、中医科教科、预防科、监督科、基层卫生科、家发科、健促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组成,由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定期协调卫健委各条线审批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各成员科室承担本业务条线审批专业咨询、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参与重大或特殊项目的联合审核,同时做好“放管服”相关工作的承接。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自然更替。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