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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19年版)》工作的通知

QG8303000-2019-016

主动公开

青卫计医政〔2019〕19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06.15

    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关于优化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管理的意见》、《青浦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 年-2020 年)》等文件精神,在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医疗卫生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我区卫生资源的总体结构和布局,继续通过设置指引,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我委结合青浦区人口规模、医疗需求、医疗资源配置现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了《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19 年版)》(附件1)、《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清单(2019 年版)》(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19 年版)
          2.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清单(2019 年版)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