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青浦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QG8301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卫计监督〔2017〕1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8.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切实消除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促进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依法经营,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沪卫计监督[2017]14 号)的工作要求,现由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在我区开展现制现售饮文件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联合执法工作,具体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联合整治对象
辖区内所有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含现制现售水信息公开平台中登记的已备案设备、卫生巡查中发现的无证未备案设备及经营单位新申报设备)
二、检查内容与职责分工
(一)监督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落实情况和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二维码标示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应当符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底部离地面10 厘米以上。
3.与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直线距离在10 米以上。
4.置于设备所在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或自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5.应当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公共供水为水源。
6.在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1)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
(2)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
(3)水质检测时间和结果;
(4)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维护以及每日巡查记录;
(5)水质处理材料的更换情况等。
(二)职责分工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部门职责,重点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是否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依法查处违反卫生管理要求的行为。
2.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放置是否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占道、占绿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工作,落实街镇网格化队伍共同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属地街镇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本次联合执法工作。对未备案设备放置地点所属的居委会、物业部门及提供水、电接入的单位或个人,需告知社会危害,并要求停止对其提供接入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一)核查排摸阶段
2017 年7 月上旬,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对辖区内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将排摸后确定的整治清单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具体整治清单附后)
(二)联合整治阶段
2017 年7 月下旬至8 月20 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整治清单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以及属地街镇城管中队,组织人员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联合执法整治,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整治情况上报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城管执法局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符合要求的已备案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及水质抽检工作,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对无证未备案设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张贴告知书,责令停水,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对经营单位新申报设备开展联合核查工作,对放置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并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设备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巡查范围,并开展水质抽检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设备按照无证未备案设备处置,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
2017 年10 月,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联合执法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监督所各执法中队应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上传监督检查记录。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与青浦区城管执法局完善有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力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等情况,及时函告青浦区城管执法局。青浦区城管执法局要将处置违法违规放置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情况,及时函告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现部门协作机制长效化和常态化。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应于2017 年10 月27 日前,将本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联合执法检查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报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抄送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联合整治联系人: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孟冲 联系电话:13651888511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潘东南 联系电话:15921197356
附件:1.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登记表
2. 无证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登记表
3.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联合执法检查汇总表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8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