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幸福家庭”、“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QG8313000-2016-007
主动公开
青卫计家庭〔2016〕7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8.15
各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幸福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649 号)、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青卫计家庭〔2014〕2 号)等文件精神,青浦区卫生计生委近年来在全区广泛开展幸福家庭、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广大家庭注重家庭建设,积极弘扬家庭美德,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各街镇、各单位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和“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两大主题,扎实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尊老敬老、为老服务等系列活动,涌现出一批幸福家庭和敬老文明典型。为此,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幸福家庭”、“敬老文明号”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幸福家庭”评选范围:全区计划生育家庭。
“敬老文明号”评选范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的涉老岗位、窗口、科室。
二、名额分配
“幸福家庭”名额:30 户(具体分配见附件1)。
“敬老文明号”名额:22 个(具体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标准
(一)“幸福家庭”评选标准
1、家庭文明。拥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庭建设,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2、家庭健康。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生活方式科学环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健康素养不断提高。
3、家庭优生。优孕优生意识强,掌握科学的孕育知识和方法,在婴幼儿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子女品德养成等方面有成功经验。
4、家庭致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俭持家,安居乐业。创业有本领,收入稳增长,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5、家庭奉献。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扶弱济困,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所作贡献得到认可。
(二)“敬老文明号”评选标准
1、执行为老服务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面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中有关优待、优先、优惠老年人的规定,认真履行优待老年人的义务。
2、制订为老服务标准。结合工作特点,从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群众评价等方面,制订明确的为老服务标准、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提供优待服务场所,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开辟老年就医、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绿色通道。
3、公开为老服务承诺。通过网站、报刊、办事手册、展示板等多种形式全面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优待项目,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
4、开展岗位争创活动。积极开展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使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为老服务的内容和条款;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
5、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计生网络队伍、医务人员与特殊困难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门急诊、住院老年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组织计生、医务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咨询、宣传、义诊等志愿服务,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经常性的家庭医生服务。重点面向高龄、贫困、独居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请各街镇、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6 年8 月20 日前,将“幸福家庭”、“敬老文明号”评选材料(文字、照片等形式)送至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科。
附件:1、“幸福家庭”推选名额
2、“敬老文明号”推选名额
3、青浦区“幸福家庭”推荐表
4、青浦区“敬老文明号”推荐表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8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