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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德达医院开设血库的通知

QG8303000-2016-007

主动公开

青卫计医政〔2016〕9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6.15

上海德达医院:
    你单位《关于上海德达医院开设血库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开设血库,请与青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具体手续。
    请你单位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 号)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