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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建立“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QG8302000-2016-017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6〕28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6.15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本市出生人口素质,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及时明确诊断和治疗干预,降低婴儿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建立了“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中心”,我区对应的市级筛查诊治中心是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请区妇幼保健所主动与其建立网络沟通工作机制,规范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转诊、随访和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转诊绿色通道有序与畅通。
    现将《关于建立“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治中心”的通知》(沪卫计妇幼〔2016〕18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