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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周期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及有关二级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2.15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

根据本市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总体安排,为规范、有序地开展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及二级妇产医院、二级精神病医院、二级传染病医院(以下简称有关二级专科医院)等级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体现分级管理,我委委托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及有关二级专科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本次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及有关二级专科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要完善医院评审工作体系,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相关医院评审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辖区内相关医院的医院等级评审报告(含初步结论)报我委审核。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医院等级评审作为医院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指导所辖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和有关二级专科医院做好自评和迎评工作。通过等级评审,促进相关医院加强医院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的目的。

四、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要做好本次医院等级评审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与问题,可向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或我委医政医管处咨询。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报我委备案。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胡军

电话:23117866

传真:83090065

邮箱:yzygc@wsjkw.sh.gov.cn

联系人: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 臧兰玲

电话:22121578

传真:6298795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