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的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04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革区委: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90号提案“关于提高我区医院护工服务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创新与发展,社会对于精细化护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护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由于护工行业发展缓滞,确实在行业管理、制度建设、服务能力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近年来,我委从以下几方面不断加强护工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护工培训、加大服务监督,提升我区护工服务质量。
一是逐步完善护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护工须接受第三方管理公司和医院的双重管理。第三方管理公司负责审核护工的上岗资质,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和上岗证等证件,实行优者留用、劣者淘汰的模式管理。医院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护工工作制度,严格界定护工岗位职责,加强护工的日常管理。
二是不断规范护工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由第三方管理公司开展上岗前培训,包括职业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劳动纪律等内容。分派到各科室后,由所在科室护士根据科室特点作针对性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医院及科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消毒隔离基本知识、医疗安全及防范措施等。
三是持续加大护工服务监督力度。第三方管理人员定期深入到病区检查,征求病人及家属对护工服务的意见,征询病区医务人员对护工服务质量满意度,对存在的不足给予限期改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科室护士对于护工的培训作为护理、老年护理质控条线督查的内容。
下一步,我委将在借鉴提案的基础上,与多部门协作努力,立足部门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护工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相关部门协同,提议制定护工相关规定、政策制度等,对护工的职业类别、权利义务、权益保障、薪酬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是进一步明确护工的管理主体,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提议明确护工行业的管理主体,明确护工的从业隶属、从业范畴等,为护工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医院应高度重视在院护工的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如护理部、后勤部门、工会等组成管理小组,配合第三方管理公司做好护工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关心关爱。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护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为提高护工社会地位和呼吁政策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舆论。理解护工工作,关注护工心理健康,不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以及业余活动等使护工建立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定会不断提高护工的文化和服务素养、规范护工职业培训、加强对护工群体的关心关爱,促进护工行业规范化发展,推动我区医院护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主办单位: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