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04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王文军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48号委员提案“关于在区级层面建立常态化医疗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十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发改粮〔2020〕13号),本市公共卫生防疫物资储备建设市、区两级储备体系,分为常规防护和专业医用物资储备两张清单。结合区内防疫物资保障现状及防控机制,由区商务委主要负责全区常规防护物资储备、区卫健委负责专业医用物资储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全区常规防护物资储备情况
目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状态下,全区各街镇、区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以保障所辖单位(部门)需求为主,自行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商务委结合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正在制定我区常用防护类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方案,按照采储结合、集约高效原则,拟通过政府收购储备和企业动态储备相结合方式落实,主要用于在重大疫情发生、常态化状态应急物资供应紧缺时的应急保供。储备物资种类初步包括呼吸防护、躯干防护、头眼防护、手防护、脚防护、消毒杀菌及其他7大类。目前,区商务委正就储备物资种类、数量、储备方式、轮换管理以及应急等级提升响应机制等与相关防疫物资流通企业、生产企业、高校研究团队等开展对接调研,确保常规防护物资储备的有效保障和持续保供能力,并将加快形成保障方案,以协同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专业医用物资储备情况
1.制定储备方案。为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建立健全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区卫健委于2020年9月制定了《青浦区卫健委公共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分类储备集约高效的储备管理原则,内容包括完善两张储备物资清单、建立“区、部门、医疗机构”三级储备体系,明确了储备方式和数量。
2.落实实物储备。根据阶段性防疫工作中防疫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落实5大类、76种专业医用防疫物资2个月用量的实物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目前是租用)、制定应急物资轮库计划,确保专账专库管理、定期轮换更新。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定会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整合优势人才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动我区医疗服务能级全面提升,为青浦地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主办单位: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