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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关于深入开展 2022 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9.30

各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国老龄委发〔2022〕3 号)和市老龄办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区 2022 年“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

二、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31 日。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反诈防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持续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涉老反诈防骗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涉老反诈骗专题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积极开展涉老诈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鼓励支持志愿服务团队和相关社会 组织,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区物业等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上善青浦,助老有我”咨询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反诈防骗、法律、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咨询;开展为老服务一条龙服务,提供各类修理、量血压、理发、中医保健等各类服务。开展“善行·暖心——上善之城·爱老有我”重阳圆梦活动。 

(三)聚焦实际需求,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深入实施全国“智慧助老”公益行动,组织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等活动,引导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掌握出示随申码、核酸码、出入公共场所、出行和就医等生活便利化技能。开展“敬老助老 暖心社保”主题活动,大力推广线上线下社保适老化服务举措,加强预防养老金诈骗等宣传。加强智慧旅游管理服务,便捷老年人出游。加强教育系统 2022 年“智慧助老”典型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宣传推广。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经济实用的老年用品,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好针对居家、社区、机构老年人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参与第二届中国老年健康(网上)知识大赛、“敬老月”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建设老年心理关爱点,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关爱,推动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五)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舞、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支持旅游景区落实老年人游览相关优惠政策。举办“乐享老年幸福节·共建美好温暖家” ——庆祝全国第13个敬老月暨青浦区2022年老年文化艺术节文艺展演活动,集中展示青浦区老年人的艺术造诣。

(六)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 2022 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和展播活动,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的优秀作品。开展“百岁老人谈健康”主题视频宣传和青浦区地标建筑重阳节亮灯活动,集中宣传“反诈防骗敬老助老”活动主题,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鼓励老年人形成积极老龄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镇、街道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敬老月”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严防疫情,灵活创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灵活开展宣传活动。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镇、街道,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请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青浦区老龄办(卫健委),联系人:朱邵敏,联系电话:33860542。

青浦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