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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6.15

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2〕157 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计生法》)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人口计生条例》),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积极支持措施为主线,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营造支持家庭生育养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优化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基本国情、市情以及人口发展形势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发展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持续深入宣传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法》以及市委《意见》《人口计生条例》,把全社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宣传配套支持措施。全面深入解读国家和本市关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等各方面政策措施,宣传出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宣传新型婚育文化。积极宣传尊重父母、尊重生育、儿童优先、男女平等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反对女性就业歧视,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

(四)宣传生育友好型社会。积极倡导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准确阐释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涵要求,重点宣传营造生育友好环境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闻宣传。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人口均衡发展、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生育友好等主题加强日常新闻宣传,做好在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女童日等重要节点和春节、七夕、中秋等传统节日前后的宣传。

(二)做好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制作科学生动、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折页、海报、手册等宣传产品,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生育友好。配合学校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设计适宜课程和活动,开展人口国情国策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婚育观念。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多种形式的社区、广场宣传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营造社会氛围。

(三)做好文艺宣传。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策划制作向上向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艺活动,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四、工作要求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法》以及市委《意见》《人口计生条例》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落实。各级计生协会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寓教于乐,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市计生协会、市健康促进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事务中心、市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