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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8302000-2019-005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卫计预防〔2019〕9 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5.15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的通知》(沪卫办疾控〔2019〕2 号)转发给你们,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肺结核传染病报告、检测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 2019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