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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华新镇镇区05-09地块调整为综合医疗卫生用地的函》的答复

QG8303000-2019-018

主动公开

青卫计医政〔2019〕24号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9.30

青浦区华新镇政府:
   你镇发来“关于华新镇镇区 05-09 地块调整为综合医疗卫生用地的函”已收悉。根据《“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管理的意见》精神,我委鼓励引入高水平、特色化社会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按照《青浦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 年—2020 年)》,我区规划在青浦东片设置建立一所二级民营综合性医院,原则同意设置 500 床以内的综合性医院,建设标准按照现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2008)执行,综合医院建筑面积为 83 ㎡/床。

   特此函复。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