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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青施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落实职业健康有关措施监督检查的通知

QG8301000-2020-003

主动公开

青卫健监督〔2020〕4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5.31

各在青施工企业: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落实职业健康有关措施的通知》(沪卫职健[2020]10 号)文件要求,请本区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完善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控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 

  各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职业健康工作要求即日起立即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建管委会同属地政府将于 6 月中旬对本区在建的国家、市级及区级重大项目联合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导致不良后果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