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20年版)工作》的报告
QG8303000-2020-007
主动公开
青卫健医政〔2020〕2号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2.2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关于优化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管理的意见》、《青浦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年-2020年)》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在推进健康长三角一体化创新发展示范区和长三角健康产业联动发展聚力场建设中,不断完善总体医疗资源空间布局,构建“大健康”发展架构,通过设置指引,持续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资源的补充配置。我委结合青浦区健康战略定位、人口规模、医疗需求、医疗资源配置现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周边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等因素,制定了《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20年版)》(附件1)、《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清单(2020年版)》(附件2)。
特此报告。
附件:1.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20年版)
2.青浦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指引清单(2020年版)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