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浦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名医工作室建设机制的通知
QG830300020250002
主动公开
青卫健医政〔2025〕2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2.15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青浦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名医工作室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名医工作室在技术提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名医工作室建设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1.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医工作室,在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总结会上予以表彰,所在单位年度表彰优先考虑。
2.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名医工作室,所在单位根据评估等级和挂牌时长在年终绩效中予以一定体现。
3.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名医工作室,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室退出机制
1.离职。若名医工作室负责人离职,该工作室应在离职手续完成后的 15 日内,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向卫健委提交工作室停止运营的报告,明确停止运营的具体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等。
2.退休。当名医工作室负责人退休时,负责人可向所在单位推荐 1 名候选人,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向卫健委递交申报表及候选人相关佐证材料,经全面评估后确认最终结果;退休后仍返聘的,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意见,可将其纳入顾问团队,为工作室提供指导和建议。工作室负责人退休后,无符合条件的接班人,则撤消该名医工作室。
3.考核不达标。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名医工作室,予以撤销。
4.违反相关规定退出。若名医工作室成员出现违反医德医风、学术不端等行为,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对名医工作室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取消名医工作室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名医工作室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名医工作室的建设水平和运行成效,为青浦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2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