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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审批”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6.30

各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2019年度上海市“一网通办”评估结果,以及近期市审改办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对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审批”(以下简称“印鉴卡审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网上办理深度

“印鉴卡审批”事项三种情形(新办、换证、变更)应实现“网上咨询/网上收件/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结果信息反馈”的网上办理深度。

二、修订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等

各区要根据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抓紧“在上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上修订办事指南。市级需要调整的内容部分已完成,需要各区核对区级卫生健康委填写的要素内容,着重核对修订:

适用范围:一般表述为“适用于xx(区域范围,如上海市、 xxx区)xxxx(事项名称)的申请和办理。

办理方式: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修订,参照其中第4-5页的“办理方式”表述模板。尤其注意,实地核查属于特别程序。

其余由区级填写的要素内容也需要根据实际修订后填写。

根据网上办理深度完成办事指南修订后,再相应修改相关业务手册、窗口宣传资料等。

三、开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不一致问题自查

根据市审改办统一要求,按照市审改办文件(附件3)要求对照自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时间节点

请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办事指南等修订情况、线上线下不一致问题自查情况,将情况反馈表(附件4)盖章传真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戴秋霞 23117859 传真:83090067

附件1: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填写说明

附件2:关于“办理方式”要素内容的填写说明

附件3:关于开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不一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20)12号)

附件4:情况反馈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