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1.31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青卫计医政[2016]17号)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社会办机构等。
二、重点支持范围
(一)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规范、模式和康复方案研究。
(二)慢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干预措施研究。
(三)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危害和伤害防治技术研究。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及相关疾病防治研究。
(五)适宜社区推广应用的卫生技术研究。
(六)公立医院改革、社区综合改革、老年护理、优质护理服务、中医药服务等方面研究。
(七)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市内外最新技术、最新方法,提高医技水平的研究项目。
(八)有利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九)信息软件开发与技术支持的可行性项目研究。
三、项目类别和额度
(一)市级课题
主要包括市卫健委卫生行业临床科研项目和中医药管理局相关科研项目。
(二)区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医疗卫生类)
申报要求具体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本年度通知。
(三)区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
区卫生健康委予以1-2万元的经费资助,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予以不少于1:1配套经费支持。
(四)区医学会科研项目
区卫生健康委予以每个项目资助 1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予以不少于1:1配套经费支持。
各单位具体申报额度原则上按附表1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各级课题申请延期现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级别及以下级别的课题;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二)申报课题有一定研究工作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者优先。
(三)研究课题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辩护意见。
(四)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计划任务书上起止时间请填写: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
(五)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中无违规违纪情形,请各单位予以把关。
(六)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同时上报本单位遴选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七)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者需由所在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超出资助强度的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申报者应取得所在单位不少于1:1配套经费支持的同意意见。
(八)拟申报市级课题者,应在本次一并申报,统一填写《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2019版)》。未申报者,除非申报项目有特别意义且有三位市级三甲医院或高校正高级专家推荐,否则一般不列入年度市级课题申报推荐。
(九)以其他单位名义申报的合作课题,课题负责人应为该单位在职职工或目前亦在该单位工作,项目组核心成员2/3以上人数是该单位在职职工,项目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利、奖项等)应以该单位名义进行申报。
(十)社会办医疗机构请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负责通知和资料收集后报送。
五、申报材料
(一)预申报。请各单位科管部门于2月25日前进行预申报,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项目主要内容概述表(附件3)电子版打包报送至区卫健委中医科教管理科邮箱。
(二)正式上报。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2019版)》(附件4)。请各单位于3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和各位申报人《科研课题计划任务书(2019版)》各1份收集、审核后,纸质版经单位加盖公章后报至委中医科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区卫健委中医科教管理科邮箱qpwjwzykjk@163.com。
六、课题评审
对申报的课题,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择优原则进行区卫健委或区医学会立项,或推荐到有关部门参与评审立项。
七、联系方式
1、青浦区卫健委:李丹
联系电话:69718146
2、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李时鹰
联系电话:69734311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