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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妇产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8.3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示范引领,通过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建设,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地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经青浦区、吴江区与嘉善县友好协商,并报请示范区执委会同意,现就做好示范区卫生健康有关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妇产科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予以明确,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