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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因燃放烟花爆竹致死伤事件医疗救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1.15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院,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燃放烟花爆竹致死伤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医[2019〕5号,附件1)的各项要求,参照《上海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与标准》,将燃放烟花爆竹致死伤事件作为报告事项之一,切实做好伤员救治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应科学、合理安排门、急诊工作;完善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救治工作方案;落实首诊负责制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对重点科室、场所和环节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医[2019]5号)的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救治及时到位,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漏项、漏报、迟报和瞒报。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医疗机构(含急救中心)。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含:上海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与标准)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203年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