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服务管理报备通知

QG8308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卫健中医〔2024〕1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6.30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服务管理的通知》(沪卫中管〔2020〕17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冬病夏治穴位敷贴(以下简称“三伏贴”)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现就开展“三伏贴”服务管理报备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伏贴”服务管理规范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服务管理的通知》(沪卫中管〔2020〕17 号)文件的要求,规范实施“三伏贴”服务管理。

二、开展“三伏贴”备案程序

有意向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单位,请将本单位“三伏贴”的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拟定处方的医师信息、相关制度及措施、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内容,以及上一年度“三伏贴”治疗效果评估报告,于开展服务两周前向区卫生健康委报备。“三伏贴”事项备案材料(样张)见附件 1 和 2。

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参考附件1 制定本机构“三伏贴”工作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中医医院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

三、备案申报方式

请医疗机构将备案材料(附件1、2)纸质盖章版壹式贰份,送至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窗口(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 号),并通过邮箱发送 PDF 电子版本(邮箱地址:qpwjwzykjk@163.com)。未设伦理委员会的医疗机构,请参照附件1提交工作方案。2024 年备案材料提交截止日为7 月12 日。

联系人:曹菁   联系电话:69718146

附件:1、“三伏贴”事项备案材料(样张)

          2、“三伏贴”事项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6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