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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18.01.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
201811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香花桥街道网站http://xianghq.shqp.gov.cn/gb/special/node_7669.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5922438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51日起 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民惠佳苑社区居委会信息公开查阅点。截至2017年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7年,香花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根据《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照《2017年青浦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香花桥街道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并及时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香花桥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
  香花桥街道自20045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近年来在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切实提高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香花桥街道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求真务实,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各部门、各职能科室通力协作,街道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 以规范发布为中心,坚持依法公开
  香花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各类政府信息产生都在第一时间在街道网站予以公开,并按照要求每月将各类纸质、电子文本报送相关部门。公文发布格式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目录和编码设置合理,网上发布完整准确。
  三、 以创新内容为重心,拓展公开渠道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香花桥街道开辟了各类专栏和服务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街道根据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对街道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对信息发布的节点和框架进行了梳理,将信息分类发布,使信息内容更加全面、节点更加清晰。
  (二)其他便民类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并整合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并由信息提供者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017年,街道办事处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类信息公开12件,街道办事处规划前景类信息公开2件,街道办事处政府实事项目类信息公开1件,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的重要内容类信息公开20件,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重点类信息公开1件,合计3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街道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惠佳苑社区居委会都设置了查询点,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居民查询政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4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公开了37条,主要涉及非常设机构的成立领导小组情况、新机构印章的启用情况等。如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启用‘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玫瑰湾社区居委会筹建组’新印章的通知关于钟卫英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成立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玫瑰湾社区居委会、玉兰花园社区居委会等两个筹建组及相关人员任职的通知关于成立香花桥街道“一户两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了3条,主要涉及转发上级部门的工作实施意见、街道贯彻上级精神制发的实施意见、通知、办法等。如关于印发《香花桥街道2017年度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香花桥街道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方案等。
  业务类类信息公开了4条,主要涉及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计划、要点,如“香花桥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2017年香花桥街道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意见”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街道网站上发布,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地通过上网在街道门户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同时,做好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民惠佳苑社区居委会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的相关工作,便于市民查阅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4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是涉及动拆迁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100%,主要涉及动拆迁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街道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本街道由于本政府网站未设置访问计数器,所以访问数无法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街道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2016年结转的1件农业补贴类信息,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是2016年结转的1件农业补贴类信息,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兵任组长、人大工委副主任王金荣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报送等工作,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党政办主任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配合一个兼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今年,本街道无相关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街道2017年没有产生与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街道2017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例如主动公开的内容突破有待改进,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时不做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内容还不够完整、及时;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内容需逐步的深化,主动公开率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香花桥街道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制度,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要做到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二)继续强化创新,拓宽公开渠道。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开创信息工作新局面,一方面要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另一方面必须要不断强化渠道的创新,深入到居民群众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途径。
  (三)继续加大力度,拓展公开范围。要以完善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信息透明度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公开捐助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信息公开范围。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以下统计表统计期限为20171月至201712月,统计范围为本街道各部门在工作中所产生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收费指标均为0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4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4
     1.按时办结数
3210
4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1.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