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香花桥街道
2020.02.07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香花桥街道网站http://www.shqp.gov.cn/xianghq/xhqzwgk/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香花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59224366。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民惠佳苑社区居委会信息公开查阅点。截至2019年底,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9年,香花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根据《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照《2019年青浦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香花桥街道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并及时对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香花桥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组织领导
香花桥街道自2004年5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近年来在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切实提高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香花桥街道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求真务实,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各部门、各职能科室通力协作,街道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以规范发布为中心,坚持依法公开
香花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各类政府信息产生都在第一时间在街道网站予以公开,并按照要求每月将各类纸质、电子文本报送相关部门。公文发布格式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做到内容完整,信息目录和编码设置合理,网上发布完整准确。
三、以创新内容为重心,拓展公开渠道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香花桥街道目前已设置了各类专栏和服务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街道对信息发布的节点和框架进行了梳理,将信息分类发布,使信息内容更加全面、节点更加清晰。
(二)其他便民类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并整合了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并由信息提供者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2019年,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更新1条,工作重点更新1条,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类28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更新3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更新1条,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款物发放情况更新1条,街道办事处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2条,其他服务类信息更新15条,合计5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街道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惠佳苑社区居委会都设置了查询点,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和居民查询政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例如主动公开的内容突破有待改进,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时不做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内容还不够完整、及时;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内容需逐步的深化,主动公开率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香花桥街道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制度,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要做到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利运行的监督。
(二)继续强化创新,拓宽公开渠道。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开创信息工作新局面,一方面要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另一方面必须要不断强化渠道的创新,深入到居民群众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途径。
(三)继续加大力度,拓展公开范围。要以完善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信息透明度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公开捐助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信息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