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3.03.30
2023年,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府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发布,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要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探索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要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亮点;存在与网站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意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对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
二、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解读材料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适用范围、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惠民利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方便市民企业查询。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街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三)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广泛听取并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三、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标准
(一)落实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优化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要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优化完善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的方式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强化信息更新,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二)抓好工作成果开发运用。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量大的信息,要采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等方式和形式,进行场景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第一时间获取。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信息的及时发布。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教育卫生等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依托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产业发展、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各类信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大对新城范围内重点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活动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公开。
四、强化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领导协调机制。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办公室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机制。要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权限,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依据《条例》《规定》完善问责机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解答群众咨询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意而导致投诉,经查属实的,要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