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G4001000-2015-30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5〕32号
无
2015.06.0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乡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6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青农委〔2015〕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镇级集体资产家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香花桥街道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达
副组长:沈永连
张树兴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乔建平 资产公司
沈 飞 司法所
沈光英 财政审计科
郑风雷 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徐学峰 信访办
康 敏 纪工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风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庆国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以上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其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