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香花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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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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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索取号:QG4304000-2007-3 发文字号:青香街〔2007〕33号 发文日期:2007-6-11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根据中共青浦区委宣传部、青浦区安全产生监督管理局、青浦区公安分局、青浦区总工会青安监管[2007]30号《关于开展2007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街道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不断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一般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7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香花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科(经济贸易科)。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按照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并结合本街道实际,今年本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作如下安排:
(一)6月2日、3日参加2007年上海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会,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参观上海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基层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区政府下达我街道2007年度6400名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常识和做法,向企业和职工发放1000份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2000本从业人员安全手册。
(五)组织参加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和市总工会网站开展的题为“我的安全经历、我的安全经验、我的安全体会、我的安全建议、我的安全展望”的有奖征文活动。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和事故易发单位的安全督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切实提高本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各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具体措施,要本着“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
(二)创新形式,注意实效。要全面总结前五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设,查找一个安全事故隐患,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片,当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员,掌握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手册的知识。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要在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氛围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应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依法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法律和规章的权威性。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五)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加强与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的沟通,并将活动情况和活动总结(7月2日前)及时报送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