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1.09.08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工商青浦分局关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整治要求及青浦区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决定在夏阳街道辖区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由夏阳街道牵头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综治科、经贸科、社会事业科、拆违办、青浦工商所、夏阳派出所、食药监夏阳分所、房管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中心、城管分队、办公室、财政审计科、社区保安大队、各村(居)委会等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

联席会议职责是布置落实综合整治的具体任务,确定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重点,组织协调解决整治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整治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的要求,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使本街道的无证无照经营数量大幅下降,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的群体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事件。依托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实现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熟食经营、食品现场制售等;严厉惩处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等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查处取缔影响社会治安的无证无照经营美容美发、足浴、按摩和沐浴等休闲娱乐场所(“四小”行业)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3、严厉查处取缔影响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以及无证无照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行为。

4、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网吧、KTV(含歌舞厅)、游戏(艺)机房等的行为,以及中小学校周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暑期生活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严厉查处取缔地下空间、闲置厂房、危棚简屋等易引起火灾的场所中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6、严厉查处取缔信访投诉较多、有潜在社会风险的其他高危重热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重点区域

本街道的主要商业中心、主要景观道路沿线、学校周边区域、无照经营相对集中路段、外来人员聚集区域。

四、职责分工

(一)夏阳街道: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负责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排摸,制定本辖区综合整治方案,确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具体负责实施日常整治;建立辖区无证无照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管理,协调解决无证无照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规范引导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综治科: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把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经贸科:负责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美容、美发、沐浴、足浴行业开展检查,做好无证无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排摸,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进行取缔;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专项调查、巡查、回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污染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对经整改后无法达到环保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

(四)社会事业科:具体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从事食品安全辅助检查工作;加强辖区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建立覆盖所有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楼组)的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积极组织辖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区域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整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

(五)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无执业许可证从事劳动中介的单位调查排摸和依法查处,规范非正规就业组织的经营行为;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青浦工商所:负责制定街道层面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组织协调;会同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固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排摸;对符合办照的经营户进行规范,对无法规范的无照经营户依法查处取缔;协调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

(七)夏阳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旅馆、娱乐休闲服务等经营场所黄、赌、毒违法活动的排查整治,配合工商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四小”经营场所;对公共场所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维护联合参与的综合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据法律法规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八)食药监夏阳分所: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职责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办理前置许可,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未经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医疗执业的行为进行排摸查处;对不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拆违办: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房管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责区域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经营和利用违法搭建进行经营的行为,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和查处。

(十二)文体中心:负责对无证无照娱乐场所进行排摸整治,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城管分队:负责对辖区无证无照流动摊进行排摸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占用道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依法予以拆除,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各村、居委会:负责做好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调查排摸、上报;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出租房村、居民解释、教育工作;协调解决无证无照信访矛盾突出问题,为疏导、取缔无照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五) 其他有关部门:本《实施意见》未列及的其他职能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排摸阶段(201181831

充分依托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平台,发挥街道及各职能部门作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全面的排摸,掌握底数,并进行梳理、分类,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确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911015

在街道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根据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原则上每周安排1-2次)。在抓好面上集中整治的同时,狠抓一批案件,从严惩处。

(三)巩固规范阶段(201110161031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街道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组成督查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通报结果。对“回潮”现象继续开展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11111130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镇的整治结果进行检查考评,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整治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进行固化,完善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常态监管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青浦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意见(青府办发[2010]69号),在街道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牵头、方案制定等工作;牵头单位不代替部门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实现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三)坚持疏堵结合,注重源头治理

对于不符合办证办照条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要加大整治力度;对一些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疏导机制,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情况引导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办证办照,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矛盾。特别是要结合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协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消除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滋生条件。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的线索发现、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整治工作的考核机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情况上报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的社会危害性,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强信息上报和报表统计工作,请各村、居委会上报联络员1名并于每月25日前向街道经贸科上报无证无照经营情况明细表,同时请经贸科于930向区无证照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每月整治情况统计表,遇有突发情况请随时上报。整治结束后,请经贸科于1030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时,请通过RTX发工商青浦分局办公室沈毅平转公平交易科收或通过交换站寄工商青浦分局公平交易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