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夏阳街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QF4010001-2018-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8〕66号
无
2018.07.23
各村、居,街道各职能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印发青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的通知》(青环保〔2018〕10号),成立了区普查办。按照《关于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污普〔2018〕8号)和上下对应的原则,并结合本街道实际,决定成立夏阳街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普查办是夏阳街道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街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街道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区普查办要求,组织实施本街道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配合区环保局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的建设。
(三)负责本街道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四)配合区普查办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
(五)负责本街道污染源普查联络、宣传等工作,组织动员各村居、工业地块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承担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普查办人员组成
组 长:陈晓荣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谭 洁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 军 网格化中心
杜晓峰 市场监管所
杨 芳 党群办
杨晓燕 综发办
谈国强 党政办
谢 明 房管所
蔡君明 社发中心
蔡建军 水务所
蔡建彬 管理办
各村(居)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发办,主任由杨晓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力同志担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