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关于开展农田棚舍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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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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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0
近年来,本街道农田棚舍乱搭建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菜田的棚舍搭建更为突出,大量来沪蔬菜种植户在本市游击式种植,为贪图生产方便和降低生活成本,在田头搭建了大量棚舍,阻碍了街道农业生产的科学布局、削弱了农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尤其对蔬菜种植面积的稳定,蔬菜质量安全的监管,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田容田貌的整洁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隐患。这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不相适应,与国际化大都市的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不相匹配。根据市、区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特别是保障地产蔬菜生产和供应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就改善农田生产环境,开展农田棚舍综合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的,妥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规划布局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种植组织化程度,特别是加快推进蔬菜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生产,确保地产蔬菜稳定生产、有序供应、价格稳定,为城市和地方经济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一)属地化管理原则
各村为实施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对外来务农人员的管理责任,规范土地流转,在流转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农田搭建棚舍,并有责任帮助来沪务农人员落实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控制农田棚舍的产生。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决原则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制定和落实切合本地区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治理和监管并举原则
规模小、区域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是当前街道农业生产特别是蔬菜生产的主要薄弱点,为此,要从根源上着手治理,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治理和后期监管两手一起抓,规范土地流转与生产秩序,将农业生产纳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四)治理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原则
农民增收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的工作之一,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一切对策和措施都要从保护农民利益,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角度出发,要有创新和突破。
三、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农田整洁无棚舍,地产农产品安全有保障,农业布局科学合理;生产稳定,供应保障,效益提高;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水平。
(二)任务及时间节点
1、今年二季度全面启动,2012年5月街道制定实施意见, 6月街道召开动员会议,布置农田棚舍综合治理工作,年底前城南村、王仙村、塘郁村完成总治理任务100%,金家村、枫泾村完成总治理任务85%以上,太来村、新阳村完成总治理任务70%以上。
2、2013年6月底前全街道完成总治理任务95%以上,12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四、政策支持
(一)扶持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
集聚市、区、街道三级财政支农惠农扶持政策,优先支持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加大对蔬菜专业合作社及其配送营销组织的基础设施、营销体系等建设力度,增强其带动、服务能力。
(二)支持建造临时看护用房和简易围墙
根据街道菜田布局规划,对常年种植蔬菜且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经备案,按“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造、统一功能”的要求,村集体可以相对集中建造一些必需的临时看护用房,用于妥善解决来沪蔬菜种植户的生产生活所需。方便于管理,对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逐步统一建造简易围墙。
(三)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治理任务的村,按种植的旱地蔬菜面积,区财政连续2年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的奖补,奖补资金专款用于棚舍治理及治理后的长效管理;对在时间节点内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村,不予奖补。
(四)凡在时间节点内不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村,不享受区、街道财政补贴。
(五)对已完成农田窝棚整治的村,如田间又有窝棚出现,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区、街道财政补贴。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成立街道农田棚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农田棚舍综合治理的指挥、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农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建设和稳定的二位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农业中心、财政审计科、城管分队、市政规划科、规土所、水务所、经贸科、拆违办、派出所、综治科、信访办、事业科、宣传科、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田棚舍的综合治理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要求各村将辖区内所有的农田棚舍情况详细统计出来。首先由村按照一村一表(注明每个种植区域的四至边界)一图(注明各种植区域位置图),对目前现有在本村菜田、粮田、经济果林等务农的来沪种植户和田间棚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造册;然后街道对村级上报的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汇总,报农委备案。同时,街道根据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报农委。
(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农田棚舍综合治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各村为实施主体,根据治理计划负责辖区内农田棚舍的拆除、土地流转手续的梳理和必要的临时性简易生产看护用房的规划和申请备案等。街道农业中心负责对各村的摸底备案进行核实、临时性看护用房的设计及按区要求对建设规划的审核和推进计划的跟踪和考核;夏阳规土所负责对生产看护用房的审核备案;街道财政科负责综合治理扶持资金的落实和监督;街道拆违办、派出所、综治科、信访办等负责综合治理推进过程中的强制拆除执行、安全保卫、政策解释等工作,确保农田棚舍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四)科学规划,加强引导
根据街道农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布局,在蔬菜种植面积最低保有量的基础上,今后按单个生产区域集中连片的面积至少在50亩以上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产销联合的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村级组织和本地农业经营能人组建蔬菜专业合作社,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销售和统一管理,来压缩散户种植,提高蔬菜组织化水平和规模化生产能力,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五)合理疏导,有序操作
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妥善解决来沪务农人员必要的生产生活用房需要,首先引导来沪种植户租用本地农户房屋居住;其次利用空余的设施农田管理用房以及村集体闲置房屋,适当改造供来沪种植户临时居住。对违反规定,移作他用的农业管理用房,必须限期整改,并收回。根据农田蔬菜基地布局规划,从严把关,经备案,允许村集体统一相对集中建造一定量的简易生产看护用房,优惠租给来沪务农人员使用。
(六)明确目标,加强考核
街道与各村签订推进目标责任书,将综合治理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也将作为对农业规模经营考核的内容。根据治理目标,各村每月报告治理推进情况。街道领导小组对各村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加强监管,确保长效
要坚持综合治理和后期监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包括生产、人口、计划生育、卫生、治安和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确保农村生产稳定、环境优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