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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办法(暂行)

QF4312000-2016-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6〕19号

2016.02.0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社区居委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办法。

一、经费管理

社区居委会应根据街道综合发展办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编制上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由社区居委会编制,各项经费支出应列明细表,报街道社区自治办审批同意后,再报街道财政部门审核。

二、经费来源

区财政部门拨付10万元。

三、经费使用分类

(一)社区居委会日常办公所需各项费用

1.主要用于:①缴纳水、电、煤、通讯费、电脑网络、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购置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订阅报刊杂志及服务设施设备等;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必须开支的其他费用;

②楼组长考核奖励费用;

③办公用品及耗材。

2.使用办法:①缴纳水、电等公共事业费、购置日用品、订阅报刊杂志及其他经费时,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室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全年办公经费不得超过20000元;面积在501-1000平方米,全年办公经费不得超过25000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全年办公经费不得超过30000元。

②楼组长考核奖励费用。按照社区自治办制定的《夏阳街道社区居民小组长(楼组长)工作考核的办法》,由居委会按季对楼组长进行考核并提交发放意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60元,全年每人不超过720元(含小区各类整治补贴、上门宣传、电话联系、外出活动等各类综合性补贴)。同时,根据《青浦区居委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居委会在发放居民小组长(楼组长)奖励费用时,要将发放名单、发放依据、发放金额在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③办公用品及耗材。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按已报预算执行。今后,社区居委会应提前列出下一年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及明细,先报街道综合发展办审核,再报街道社区自治办备案。

(二)社区居委会护楼队费用

1.主要用于:发放小区护楼队成员补贴。

2.使用办法:各居委会应制定护楼队值班方案,并将值班人员统计情况进行公示,护楼队补贴由社区平安办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后,由居委会按季提交发放申请,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0元,每个社区居委会全年发放补贴不得超过24000元。

(三)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活动所需费用

1.主要用于:预算编制内的各类社区活动、宣传、培训、周周演、知识讲座、党员、楼组长活动等便民活动;预算编制外的活动一般不予以支出。如有特殊需要的,必须提交专项书面申请,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

2.使用办法:全年活动开展经费不得超过30000元。

(四)日常维修、应急维修及备用金

1.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外包维修、应急整修、装饰等所需费用,以及备用支出。

2.使用办法:社区居委会应根据实际需求,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整修、装饰、更新、维护等备用支出,如需使用报自治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监督检查

1.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挪用,不得用于社区干部补贴、奖金、福利以及招待费用等。

2.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现有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建立社区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3.应定期检查社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一年,由街道社区自治办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夏阳街道社区居民小组长(楼组长)工作考核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