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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F4004004-2020-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20〕1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0.12.21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好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规〔2020〕17号)的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件1:

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好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农村房屋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全面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本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

对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于2020年12月底前,对于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完成重点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于2021年6月底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技术要求,对所有农村房屋完成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依据《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结构状况标准,对房屋按照完好或基本完好、一般损坏、严重损坏、疑似危险四个等级作出初步判断。街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排查的重要内容录入农房普查系统。

(二)专项整治

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整治,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和经营、使用安全隐患,分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两个阶段。重点整治,要求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未取得相关证照非法经营的,会同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对存在较大风险的,应依法落实关停措施。全面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即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街道建立完善农房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全面登记并逐条列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明确采取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有关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1、房屋结构安全整治

(1)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街道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以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标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和鉴定,评估鉴定结论明确建议整治措施。

(2)制定整治方案。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第三方检测鉴定结论,编制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人或单位,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整治时限。在完成整治前,采取临时避险措施。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宣传强化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安全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因继承等方式取得农村自建房实际使用权的非农户口,由实际使用人承担整治责任。

(4)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按照时限要求,加大对实施整改的督促力度;对通过加固、翻建等方式整治的,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明确实施通道和路径,协调落实申请主体,加快办理速度。

2、公共安全整治

(1)无证经营整治

一是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夏阳市场所结合日常监管,以食品经营为重点,加强对农村经营场所的检查整治。检查中,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经营要求、是否取得执照及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为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培训、落实责任。夏阳市场所结合食品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召集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梳理讲解,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压实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三是联合检查,重拳出击。对于农村地区存在的地下食品加工窝点,联合夏阳街道食安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2)消防安全整治

进一步规范本街道农村自建屋和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推动落实房东责任制和属地监管责任,着重治理农民自建出租房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坚决杜绝因疏于管理而造成农村自建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管理办要严把液化气钢瓶源头管控关,依法查处农村自建出租房领域液化石油气违规使用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期未检、改装或不合格钢瓶等问题,配合属地村委会加强对农村自建出租房的长效管理。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内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液化气钢瓶违规使用等问题,从严打击农村自建出租房领域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行为。网格化(安管)中心要组织发动各村开展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托网格片区,“地毯式”检查出租房内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督促各村严格按照《青浦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技术指引(试行)》负责设置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对消防安全负责。各村委会要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开展辖区自建出租房排查工作,建立底数清单,组织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告知消防管理责任,并督促及时自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拒不配合的,立即上报街道安委会,由安委会牵头开展整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政法副书记及分管建设、安全、相关行业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管理办、综发办、服务办、社发中心、网格化中心、房管所、规资所、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建设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管理办、社发中心、网格化中心负责人兼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1.社区管理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和鉴定,建立危房整治“一户一档”,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2.社发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照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产业单位开展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3.网格化中心负责牵头开展农村公共安全整治工作,包括无证经营整治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4.规资所结合农村建房数据核查和补充调查工作成果,共享农村不动产等级相关信息及地图信息,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配合做好农民自建房的修建、翻建工作。

5.市场监管所负责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积极参与农村无证经营整治。

6.社区服务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7.综发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8.夏阳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配合做好农户身份信息核验工作。

9.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10.房管所负责会同规资所指导农村非农民自建房的安全管理。

11. 各村是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应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对既有房屋的现场巡查,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综合保障

街道组织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针对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在长效管理方面,街道将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强化房屋建设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加强汛期重点巡查,密切掌握农房在台风、暴雨期间受灾发展趋势,立即整改解决隐患问题,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的巡查整治,依托“一网统管”和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夏阳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   川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肖   飞    党工委副书记

             孙   蔚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巍峰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   冰    办事处副主任

             盛   钢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蔡建彬    管理办主任

             蔡君明    社发中心主任

             李   军    网格化中心主任

             陈镇宇    规资所所长

             谢   明    房管所所长

             盛   雯    市场监督所所长

             陈晓梁    派出所所长

             朱正兴    司法所所长

             蒋兰芹    服务办主任

             杨晓燕    综发办主任

             张振辉    城南村书记

             朱华峰    金家村书记

             顾惠军    太来村书记

             沈建新    新阳村书记

             刘瑞峰    王仙村书记

             朱黎明    枫泾村书记

             徐玉萍    塘郁村书记

             项雪南    塔湾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区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孙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蔡建彬、蔡君明、李军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