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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QF4023004-2021-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21〕12号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1.04.12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185号)相关要求,加强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房屋高空坠物事故教训,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类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对各类房屋附着物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范围覆盖街道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物(包含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场所、沿街商铺经济小区、在建工地等)

(二)排查内容

所有房屋的外墙墙面和附属构件、附着物,包括屋顶附属构件(楼顶的太阳能、光伏电板、阳光房、棚舍等设施构筑物)。排查的重点是: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和 962121 物业服务热线中市民反映的高空坠物隐患房屋建筑物;外墙采用马赛克、小面砖、玻璃幕墙的建筑物。

排查整治方式

采取辖地居委、街面网格自查自整治和各部门改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整治。

(一)排查隐患建立档案。各居委会、街面网格、资产公司负责组织业委会和各类物业公司,排查所辖区域内各类建筑的高空坠物隐患,并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法定责任自查自改。各职能部门、居委会指导督促房屋管理单位和业主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执法支撑依法整治。各执法部门对于不配合整改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和业主,依据法规和流程,采取强制拆除、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应急措施托底处置。对于一时不能处理的,要采取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棚等措施控制险情,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

四、整治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川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巍峰及办事处副主任邹梅任副组长,街道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整治办公室,由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巍峰任办公室主任,城建中心主任谢明、城运中心主任张翼任副主任,城建中心和城运中心相关人员为组员。

  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数据汇总和统一上报工作。

城建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房屋管理单位、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住宅小区建立“一楼一档”数据库。

城运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管理部门、街面网格、相关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以外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单位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库。

党政办:负责街道机关或下沉单位的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单位建立“一楼一档”数据库。

资产公司:协助相关部门对宏城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和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不整改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进行执法和强制拆除,并采取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措施对相关业主、事业、设置人进行行政处罚。

管理办:负责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通知整改。

营商办:负责指导协助街面网格和相关居委会做好商业综合体、菜场、银行、邮政、物流、电力企业的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工作。

服务办:协助区相关部门对医院、学校等单位进行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治办:协助城建中心指导各居委会、业委会开展住宅小区

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平安办: 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机制和治安维护。

党群办: 负责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和掌握社会网络舆情。

街面网格工作站:负责住宅小区以外建筑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组织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库。

各居委会:负责对属地内建筑高空坠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建立本社区“一楼一档”数据库。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即日起至 4 月 21 日)。

各职能部门、居委会、街面网格、房屋管理单位对相关建筑物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每楼每户宣传告知书的发放,同时全面排查梳理隐患问题清单,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台账,于 4 月21 日前将数据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汇总表报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4 月 22 日至 6 月 30 日)。

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房屋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于5月10日前,对存在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问题的单位和业主发放隐患整改告知书,督导相关单位和业主自行整改;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针对逾期未整改的,由城管中队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治。

第三阶段:长效管理(7 月份至长期)。

各房屋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更新档案库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强化协同执法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建立房屋附着物设施标准规范,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明确部门抽查、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常态化实施监管。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强管理措施,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

   (一)明确排查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房屋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共同开展房屋共用部位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跟踪处置直至解除安全隐患。对于业主自用设施设备,要通知业主、使用人自行开展排查,发现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及时报告居委会、物业或房屋管理单位。

统一排查标准

各排查单位要严格对照《房屋外墙隐患排查图例》(详见附件2)开展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减少排查工作的随意性。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高空坠物隐患,各排查单位要按照《房屋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排查表》和《空调外机及支架等外墙附着物排查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准确填写隐患情况,并报送高空坠物整治办公室。

及时处置隐患

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各单位要督促房屋管理单位及时排险并落实安全警戒措施;对于要采取搭设防护棚等较大规模防护措施的,且房屋管理单位实施有困难的,房屋管理单位要及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告业主、业主委员会。各部门、居委会督促相关主体启动隐患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加强宣传告知

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各单位要对房屋业主、使用人做广泛宣传告知高空坠物隐患的排查义务(参考样张详见附件5),对于有个人使用部位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管理单位应告知到位(详见附件6),提高房屋业主、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解除个人部位的安全隐患。

限时报送情况

各单位应及时梳理填妥《2021年全市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汇总表》(详见附件7),有隐患的同时上报相关明细和情况说明,于4月21日前报送至高空坠物整治办公室。

 

  附件:1.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房屋外墙面隐患排查图例

 3.房屋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排查表

 4.空调外机及支架等外墙附着物排查表

 5.建筑装饰物、外挂物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

 6.建筑物外立面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告知书

 7.2021年全市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1412